政綱補充 - 校政
嶺南大學推行博雅教育,強調全人發展,其中更實行「三年一宿」政策,規定嶺南大學全日制學士課程學生必須在其三年就讀期間住宿一年。其原意在於讓同學透過住宿學習自律和互相體諒。但宿舍限制開放時間政策卻與這個目的背道而馳。 然而,大學校規較中學少,給予學生較高自由度的其中一個原因,乃希望學生可以從中學習自律。尤其嶺南大學推崇全人發展,住宿政策實應給予學生更多自由度,而並非訂立規矩以監管學生活動。 誠如我們希望住宿政策應以尊重同學的自由自主,提倡自律為前提,我們認為「七.十一」的存廢及修訂應建基於宿生間的共識及宿堂的文化。因此,我們希望先與宿生會討論,得到宿生會的支持及協助,在過程中可與宿生會一同合作,並透過壁報板、《會風》及以提高同學的關注,主動收集宿生的意見,並向校方反映。「七.十一」宿舍開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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