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學的公開信
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主席及嶺南大學學生會選舉委員會主席專鑑: 有關投訴第三十八屆嶺南大學學生會臨時選舉違憲及不公正事宜 本內閣現就第三十八屆嶺南大學學生會臨時選舉作出投訴,內容詳列如下,並相信 閣下定當本著開誠報公的態度處理及把有關過程及結果向LingBloggers與及所有基本會員作出公開的宣佈: 簡而言之,選舉日程定於24及 29日的假期前後,並沒有考慮副學士及非住宿的同學的需要,既沒有關注他們能否投票的權利,還直接影響投票意欲,副學士同學的投票率偏低就是一個好証明,不合乎憲法保護同學投票權的要求。 另 外,整個投票的程序也有出錯。我們發現有非票站人員逗留在禁止拉票區及票站範圍內,如果選舉過程中有非委員會委員(即擁有投票權的人士)參與,他們可能會 將其意向影響選舉,令選舉欠缺可被看見的公正性,並使其蒙上污點。並且,他們有可能在禁止拉票區內作出影響選情的活動,直接降低今次選舉的效力及效度。 直 到現在,並沒有人能實定最終投票的人數。選委會經多次點票後,分別得出1,001及1,004的數目,數目仍有所出入。我們看見選舉人數不能得已確定,無 論最終是 3票或30票也沒有分別,應探討的是票站運作及投票過程的問題。第一:有人多投一次票。第二:在核實選民身份的過程不斷出錯的情況下,可能有不合資格的人 也參與投票,甚至可能使人懷疑有偽造選票的情況。因為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票箱內的東西,是否都是選委發出的選票,或有人把假票放入票箱。我們可否懷疑票箱由 早上檢查到晚上封箱都處於不安全的狀況,試問選民的意願還能得到表達麼? 總括而言,LingBloggers認為投訴及調 查的重點並不在於結果是否能否使有效票數足以達至合法人數的最低要求,核心應當是今次學生會的選舉是否一個公平公正而又能反映選民意願的選舉。問題的重要 性並非在於LingBloggers能否上庄,而是日後嶺南大學學生會在大專界中的法定效力問題。我們深切明白臨時選舉準備時間短暫,但我們看見以上七點 投訴的結果包括同學不能組閣參選、非宿生及副學士同學的投票權被剝削,選舉的日程不合章則,發出選票可能過多、流失及甚至假票的情況。委員會的無心之失是 可以理解的,但票站內有非票務人員流連,就直接影響投票結果的公信力。這幾個累加的結果,明顯不能夠續一回應,而必需以累加效果為基礎一併計算,才知道錯 誤對選舉構成的整體影響。在不少環節上,我們經已看見選舉的安排的而且確剝削了會員及選民參與選舉的權利,嚴重影響第三十八屆嶺南大學學生會臨時選舉的公 正性及合法性。所以,我們堅持投訴,並要求重選。只有這樣才能令既有的規章制度更為完整。 最後,我們明白現在現有的章則 內,並沒有確立投訴的程序,而證物的保存也沒有明確的指引。我們願意跟有關的調查小組商討存取証物的程序及有關的調查方案。控方LingBloggers 願意花心力去證實以上七點,希望代表會合作跟我們安排存取證物的方案,而證物包括選舉有關的所有物件,例如工作人員的名單、與選票有關的公告及選舉委員會 的記錄。希望代表會及委員會盡快處理及作出公開回覆。 第三十八屆嶺南大學學生會
幹事會候選內閣LingBloggers 副本分送:嶺南大學學生會全體基本會員 二00五年四月一日
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
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南人編輯委員會全體委員
Hall A、Hall B、Hall C、Hall D、Hall E、Hall F宿生會
文學士課程聯會及轄下各系會
社會科學課程聯會
工商管理課程聯會
嶺南大學學生會轄下各屬會
香港嶺南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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